牧者感言
    我們在這裡真好!? - 2008.04.06
      歐米茄 - 2008.03.16
    造男造女 - 2008.03.02
    萬物之始 - 2008.02.17

 

我們在這裡真好!?  - 2008.04.06


相信很多弟兄姊妹都熟悉耶穌登山變像的故事!不知怎的,最近經常想起這個故事,尤其是彼得對眼見的異象所作出的反應。
這故事在三卷福音書都有記載(太十七1-8;可九2-8;路九28-36)。除了對耶穌的稱呼上稍為不同之外(馬太的記載是「主」,而馬可及路加的記載是「拉比或夫子」),這三段經文的內容差不多都是一樣:「我們在這裡真好!可以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太十七4;可九5;路九33),而馬可及路加更有一句附加的解釋,但意思卻大不相同。馬可形容彼得講以上的說話是「不知道說甚麼才好,因為他們甚是懼怕。」,而路加則形容彼得「他卻不知道所說的是甚麼。」若參照新譯本的翻譯來看可能更加傳神 - 馬可形容彼得「不知道該說甚麼才好,因為他們都非常害怕。」,而路加則形容彼得「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甚麼。」
馬可的意思是說彼得因為當時所見的情景,被嚇得不知道應該說什麼,所以無意識地說出以上的一番說話。但是,路加的意思就很不同,用廣東話表達就是「佢都唔知自己講緊乜野!」他認為彼得是不應該說出以上一番說話的。為何路加會有這麼一句好像不太客氣的說話呢?問題就在於彼得看見這異象的反應是想留住這個時刻。事實上,耶穌在較早前已經明確的指出自己要上耶路撒冷去受死(參太十六21;可八31;路九22、31),但彼得因為被這個情景所吸引,所以想捕捉這榮耀的時刻而不想它溜走,於是建議搭三座棚,其中一座給耶穌。彼得這樣做不被路加讚賞是因為這樣做會妨礙神的目的,耶穌來到世間的目的不是要停留在山上享受榮耀,而是要下山進入耶路撒冷去完成救贖的使命。「我們在這裡真好」這句說話正好點出彼得滿足於現狀而忽略了主耶穌當然的使命。
彼得的問題令我想起教會存在的目的,就是要完成基督所頒布的大使命(太廿八19-20)。若我們停留在追求及享受肢體的相交關係,就很容易變成內聚而忽略了教會當然的使命。教會愈內向,使命就愈難完成,甚至產生的問題就更多。
蔡蔭強在其著作《健康教會全模式暨校內堂會攻略》(頁73-74)引述米勒(John Miller)提出很多內向乏福音熱誠的教會的七個特點,令我有很多的反思:

  1. 異象收窄 - 只看見問題和失敗,看不見神的大能,接納人數停滯及下降為無可避免的。

  2. 對不同意見甚為敏感 – 因為懼怕引起衝突,或是害怕改變,或是害怕被人排斥而失去認同,大家便不願意有任何更新。

  3. 大家都很「好人」(niceness in tone) – 「一位善良的牧者(nice pastor),用一把很舒服的聲調(nice tone),講一篇很善意的講章(nice sermon),述說關於一位很善良的耶穌(a nice Jesus)。」目的是要有安全感,不想有衝突。

  4. 好說閒言 – 在內向教會,會眾很多話說,但不是用說話來見證、讚美或禱告,而是用舌頭來說閒話。他們不斷述說別人的行為及過錯,批評牧者及他的講道,結果他們的眼目不是注視神的福音,而是人的軟弱,結果自己也軟弱,失去屬靈的能力。一位父親流淚告訴人他曾如何批評他的牧者,結果他的孩子離開了教會,落在不信當中。這父親勸告人不要在孩子面前批評教會和肢體。

  5. 自高自大 – 內向的教會更容易自以為比別的教會超越,亦更易陶醉於以往的光輝成就,這種屬靈驕傲使他們不能進步和更新。

  6. 錯誤的領導角色 – 內向教會不願意牧者領導他們,不想事奉,不想有挑戰,不想離開自己的安樂窩,只想牧者服事他們,幫助他們。結果牧者疲於奔命,還有甚麼時間研讀聖經和作傳福音的工作?

  7. 部落文化 – 由於想安於現狀,所以不大歡迎新朋友和陌生人來打擾,影響現有文化。他們通常有一個形式上的歡迎和笑容,實際卻冷淡地對待新朋友。

回顧我們的教會已有四十多年歷史,已經建立了一套教會的文化,但若不常常的作出反省更新,各人只停留在安全地帶(Comfort Zone),就很容易落入了以上內向形教會的問題之中。所以我們需要禱告求主幫助、求聖靈提醒,不要步內向形教會的後塵,重蹈複轍,免得白佔地土(路十三6-9)。

 

 

 

 

 

 

 

 

 

 

 

 

 


 

 
 

歐米茄 - 2008.03.16


相信很多愛好運動的人都正期待著今年8月8日北京奧運的來臨。而在天安門廣場亦設置了一個倒計時牌,一天、一時、一分、一秒地倒數,直至第二十九屆奧運會開幕。這一個倒計時牌,是由瑞士一個鐘錶頂級品牌所設計,亦是大會指定的計時品牌,這個品牌是以「Ω」作為商標(logo)。
Ω」讀音是Omega譯作「歐米茄」,是希臘文字母的最後一個,而在啟示錄一章8節:「主 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阿拉法,俄梅戛:是希臘字母首末二字〕,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參啟廿一6,廿二13)就是以希臘文首末兩個字母(「A」、「Ω」)來形容耶穌基督的永恆本質 – 祂是歷史的開始和終結。「歐米茄」有「終結、最後」的意思。
為什麼突然談起「歐米茄」?不是因為奧運,而是最近幾個星期發生的幾件事情引起我思想人生的「終結」問題:
1. 有一日,與一位姊妹交談時,她提到有興趣了解靈魂的問題。談到靈魂的問題,很自然會想到死亡,因為死亡就是指身體和靈魂之分離(參傳三21;太十28)。
2. 又一日,與另一位姊妹交談時,她提及小組在農曆新年期間與新朋友探討死亡是否不適合或應有所顧忌的問題。
3. 二月十九日,過去多年為香港人提供歡樂,陪伴我成長,被稱為「開心果」的藝人沈殿霞病逝,而電視台也為她在紅館舉辦了一個大型的追思會,香港的空氣頓然瀰漫著點點的哀愁。
4. 二月廿五日,兒子的一位要好同學(副校長的兒子),是應屆會考生,因腦癌雖經歷過無數次手術,最終於當日清晨3:00安息主懷,使我有一種沈鬱、傷痛的感覺,像是一位素未謀面的摯友失去孩子的心情一樣(在他離世之前,雖曾嘗試與兒子一起探望,但礙他身體虛弱、經常在昏睡狀態,所以未能如願)。
「死亡」是一般人不想面對,卻又是必須面對的現實,而且無從得知它的距離有多遠。它帶給人的是憂傷和恐懼,因為人對死後的景況無法掌握。一般人視「死亡」為人生的終結或盡頭,但基督徒卻看死亡只是睡覺,因為當主耶穌再回來的時候,信祂的人就會復活。所以死亡只是一個過程,是從地上短暫人生進入天上永恆生命的一個階段。
根據聖經創世記,死亡是罪所帶來的後果,而不是神原來造人時之體質的自然現象。今日,死亡被視為自然的現象,因為罪已進入世界,並且使人體敗壞,人人都會經歷死亡。體質之衰老及疾病之侵襲,乃是罪所帶來的後果(參創二17,三18-19),否則原來的身體是可以藉新陳代謝而永遠繼續生存。
信徒已得到耶穌基督的拯救,所以身體的死亡不再是咒詛和懲罰的結果(羅六23,八1)。雖然信徒與非信徒一樣,都必須經歷死亡,但信徒的死亡,卻有不同的意義:
1. 信徒已經獲得保證和實據,身體的死亡只不過是暫時的,將來必會完全得救,因為基督已經勝過死亡,並且已經復活,作為復活之初熟果子(林前十五20)。所以,我們不應為死亡而過分憂傷,因為基督已經應許我們復活的盼望(帖前四13-14)。
2. 在這罪惡的世上,信徒也經歷到許多憂傷和煩惱,所以死亡成為安息的機會(啟十四13),亦表明信徒在地上的工作已經完成。
3. 信徒離開世界,就會與神會面,所以死亡不再是一種威脅和恐懼,反而是盼望和喜樂。在世時,我們仍生活在信心的盼望中,但離世後我們就會親眼看見基督了(約壹三2)。
雖然人生少不免會經歷身邊的人離世,甚至個人自己也要面對死亡的日子臨到,因為「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來九27上),沒有例外,分別只在於是自然、意外、疾病或是自殺。不過,信主的人明白,若有弟兄姊妹離世,這只是短暫分離,因為我們將來都會在天家見面。所以,基督徒可以常存盼望、不會亦不需懼怕死亡,因為與基督同在是「好得無比的」(參腓一23)。然而,我們卻要認真思想的,是「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下),因為你我身邊還有很多未信主、仍未得著救恩的人。
錫安家的弟兄姊妹,我們一起努力吧!

 

 

 

 

 

 

 

 

 

 

 

 

 

 

 


 

 
 

造男造女 - 2008.03.02

隨著當事人公開道歉,甚至宣告退出香港娛樂圈,與及警方以「版權法」嚴厲打擊,相信擾攘個多月的網上藝人不雅照片事件應該很快會告一段落。不過,事件所引出的問題,卻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處理,所以學校、社工、家長及不同的教育/輔導機構等都正積極的作出跟進。

除了對事件進行道德批判之外,坊間也有從不同角度對事件表達意見或猜測,例如從私隱權、藝人宣傳手法、網上資訊、倫理、機構之間競爭、甚至拍照的方式等。無論如何,我相信當事人並未料到後果是如此嚴重,影響是如此深廣。而且,我亦相信照片拍下之時是兩情相悅,沒有強迫或作難的。只不過,事件所反映的「濫交」、「縱慾」我們絕不應苟同,況且這樣的「戀愛觀」或「愛情觀」與基督教的價值觀有很大差距,因為性不應是戀愛的目的。

創世記二章18節提到耶和華神見男人獨居不好,所以要為他造一個「和他相配的幫手」(新譯本),於是將各樣牲畜、空中的雀鳥,和野地的各樣走獸帶到那人面前,只是那人在這些動物之中「沒有遇見一個和他相配的幫手」(20),然後神就從男人身上取出肋骨造成女人。原來神造女人是與男人彼此配搭,達成創造的目的,就是創世記一章28節提及的「繁衍後代、管理全地」。婚姻的目的就是夫妻二人彼此幫助、互相扶持,一生同行,為神所託付的人生目的共同努力。

戀愛是婚姻的預備階段,是尋找一生同行的伴侶之過程,所以負責任的愛情,應該是奠基於男女雙方尋求彼此是否可以一生同行。無論戀愛的最後結果是成功抑或失敗,戀愛過程中一定是以婚姻作為戀愛的目標。

所以無論是正計劃戀愛或在戀愛中的弟兄姊妹,可以想一想,為何要談戀愛?是為了試玩一下嗎?是人有我有嗎?是為了體會戀愛的感覺嗎?我建議你們在開始戀愛之前,可以先問一問自己:自己的人生目的是什麼?這樣的目標與方向是那一個可以分享的嗎?他(或她)可以與我一生同行嗎?如果你自己的人生目的還未確定,似乎暫時未是適合時間開始談戀愛了。當然,心智、思想未成熟的更不適宜開始戀愛,因為不會有一個成熟的結果。

保羅所說的「信與不信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14)是十分有意思的,並非一刀切的否定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戀愛及婚姻。雖然也有基督徒能帶領他(或她)的配偶信主,但所花費的努力、對信仰的衝擊卻是十分之大的。我們要考慮的是:信仰既然是我們一生中極為看重的事,信仰所帶出來的人生觀是我們一生中極為珍惜的,難道我們願意我們的另一半不能分享嗎?所以我們要謹慎,尤其是在愛情的火還未點著之前,不應貿然開始戀愛,以免傷害自己也傷害別人。甚至,如果那個你喜歡的對象一生的目標與你不一樣,即使他(或她)是基督徒,恐怕你我也該考慮放棄了。

 

 

 

 

 

 

 

 

 

 

 

 

 

 

 

 

 
 

萬物之始 - 2008.02.17

記不起在什麼時候開始 (應是在2006年底吧!),已有心願很想透過家書的形式,讓弟兄姊妹更多認識自己、知道自己的想法與及對社會現實的一些反思,但一直以來都沒有能落實的去做,因為始終有一種憂慮,就是「創業難,守業更難」的觀念作祟,要堅持下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然而,要多謝成年團契的弟兄姊妹,因為他們正面的鼓勵,使我更認真的去思想落實這個心願。而剛過去的週三敬拜禱告會,我們在分享時所討論的內容,更促使我要加快腳步,就算不能定期的書寫,也可就個別事情的回應感受,因此事就這樣成了。不過,「萬事起頭難」,要從何開始呢?就延續週三晚的話題吧!

「豬」去「鼠」來,新的一年開始應是帶給人們正面、樂觀、溫暖的心,但這幾個星期陪伴港人渡過的,卻是娛樂圈的「情慾照片事件」,使人心的罪性再一次敞露,像天氣一樣的冰冷、灰暗、無情。有人肆意的上載、下載、轉發相片,為要將個人的私隱公諸於世;有人像看連續劇一樣,每日在電腦旁等候追看;有人同情上載照片而被捕的網民,以遊行宣示對警方高調處理事件的不滿;有媒體以頭版招徠,每日刊載;尤甚的是將相片收集,印製成特刊販賣。人的好奇心在神的創造心意內本是好的,叫人有動力的去尋真求善,但卻被扭曲、誤導、踐踏,成為傷害別人的工具。

我不是傳媒操守、性教育及互聯網道德方面的專家,這些方面還是留待明光社的座談會作出回應吧。我贊同天主教香港教區助理主教湯漢呼籲,市民不應傳閱有關照片。對基督徒來說,瀏覽、傳閱不單影響我們對兩性關係的觀念,更會造成試探。而事件引發我思想的是「婚前性行為」的問題。

創世記的開始,首先描述的是神的創造。當神創造人類時有男有女,而且宣稱這創造是好的。神吩咐第一對夫妻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而且「要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一27-28,二24-25)意味著性的關係是祂的心意。只可惜,當人類犯罪之後,神的創造就被破壞,性觀念被扭曲,從赤身露體不以為羞恥(創二25),變得自覺羞恥而躲藏起來(創三9-11)。所以追本溯源,「性」是神所創造的,是美好的。

聖經上對性行為的認可,指的都是已婚夫婦。耶穌引創世記的話,說到婚姻的永久性及「二人成為一體」的本質(太十九4-6)。保羅也說到一個人與其跟自己的性慾掙扎,情難自禁,不如結婚(林前七9)。然而,未婚者隨意與異性有性行為則被視為淫亂(參林前七2;帖前四3),是一種罪行。就算他們有結婚的打算,聖經也從來沒有暗示過,性慾被挑起的人可以任意發生性關係。所以婚前或婚外性行為都是不當的。

耶穌為什麼在主禱文裡教導我們祈求「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我想是因為我們自己沒有能力勝過試探。所以作為基督徒,不要將自己放在試探之中,更不要任意放縱情慾,因為我們是「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彼前二9)